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报告显示,2010年各级法院审结融资、证券、保险、票据、担保等金融纠纷案件578919件,同比上升11.63%。报告显示,近年来尤以金融诈骗案、关联企业骗贷案、票据诈骗案等发案数增长幅度最快。
针对最高法院审结的金融类案件,此次研讨会主要讨论了四种类型的金融纠纷,包括担保纠纷、存单纠纷、票据纠纷及涉及票据的侵权、代位权纠纷。相比其它案件,这些金融案件审理难度大、专业性强,案件标的大,社会影响也较大。
作为国内高端商事争议解决专家、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蒋勇,长期以来专注于为银行、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,他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,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运转的中间机构,其金融枝蔓交错延伸至各行各业,很容易产生纠纷和诉讼。基于金融案件的特点,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下,应充分利R用再审权利,有效防范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的干预,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机构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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